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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司法局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6-03-04 【关闭】 字体:
    徽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县公证、律师业务。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在编干警72人。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下辖徽县法律援助中心、徽县公证处、陇南星河律师事务所3个事业单位和15个基层司法所。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普法载体,推出“阳光调解”工作模式,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职能职责:
(一)贯彻中央和省、市制定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负责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三) 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普法教育。
(四)指导、管理全县的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县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员、律师、法律顾问业务活动,管理指导司法鉴定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管理“12348”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和指导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督导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督查、审查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
(九)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局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协助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管理本系统干部、人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干部;主管全县公证员、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和评审申报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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