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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7-04-12 【关闭】 字体: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陇南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7〕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陇南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共陇南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6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陇南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陇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4月27日陇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3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重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控制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特种设备、旅游、教育以及输油气管道、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水电能源、职业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积极加强安监机构和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责任和安全监管机构“五级五覆盖”基本实现。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改革,不断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推进技术支撑、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43起,比“十一五”时期(707起)上升5%,其中:死亡333人,比“十一五”时期(死亡456人)下降27%;较大事故起数(12起),比“十一五”时期(13起)下降8%,较大事故死亡人数(52人),比“十一五”时期(49人)上升6%;“十一五”时期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0人,“十二五”期间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强和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阶段。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产生的重大投资需求,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脱贫攻坚、稳增长调结构、城乡一体和旅游开发等战略的深入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问题,又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挑战,任务艰巨而繁重。

  从发展的机遇看:一是我市矿产、水力、农特产品、旅游、文化、劳动力等资源较为富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资源转化增值潜力;二是随着交通瓶颈的进一步打破,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必将成为对接成渝、衔接关中、连接兰白经济区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甘肃向南开放的桥头堡,为我市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加快经济融合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等重大决策,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实现路径。三是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为安全生产投入提供了坚强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有望得到全面改善。四是安全生产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的积累,政府安全监管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参与度不断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为安全生产营造了良好氛围。

  从面临的挑战看: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政治经济体制等一系列改革赋予安全生产工作新课题。二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业态大量涌现等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任务。三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一些企业产能过剩、经济效益下滑,安全投入减少、安全管理滑坡、职工队伍思想不稳等问题容易传导到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多。四是传统产业如采矿、冶炼、建材、建筑等资源经济、粗放型增长方式导致出现新的危险源。五是工业化、城镇化进一步加快引起能源和资源供应紧缺,导致安全与生产的矛盾加剧。六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公众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职业健康安全面临新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扭住“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和“八个并重”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实施“433”发展战略,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依法治安,深化改革,进一步构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攻方向,把握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突出监管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保障,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升级,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预防事故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治理,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十三五”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到“十三五”末期,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稳定在“十二五”末期水平并略有下降;“十三五”期间,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不超出“十二五”期间平均数,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不超出“十二五”期间平均数;“十三五”期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零控制,力争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综合治理、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制度。强化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防控体系和职业健康保障体系,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工作到位。推动企业加强班组建设,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制度和第三方评价制度。鼓励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道路交通。加强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建设。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五整顿、三加强”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硬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控能力,进一步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加强管理和执法,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强乡村道路交通监管机构建设,推进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体化”。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考核审查和监督管理。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学校校车的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重点实施工程: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险路段隐患治理工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2.煤矿。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四位一体”(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防治措施,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重点突出”的原则,强化煤矿基层和基础工作,全面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和标准化,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严格煤矿安全审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小煤矿准入和有序退出机制。

  重点实施工程:小煤矿机械化改造提升工程,煤矿退出关闭工程,瓦斯、水害、火灾、矿压防治工程。

  3.金属非金属矿山。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严格按照国家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要求,严格安全准入,督促在用矿山企业制定设备及工艺更新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加快地压、水害、采空区、高陡边坡和有害气体等治理工作和监测监控平台建设,提高预防事故能力。建立完善市、重点县区和企业尾矿库监控系统,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继续完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推广应用防水超前钻探、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和尾砂充填等实用技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推行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不断放大安全监管手段。

  重点实施工程:尾矿库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尾矿库治理和“闭库销号”工程,金属非金属矿山标准化建设达标工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工程。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制定本市禁止、限制、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管理和总量控制。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力度,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工业园区。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信息化管理。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等安全监控,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进行本质安全改造。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实时监控、预警和事故处置能力,对危险品道路、水路运输全面实时监控。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原则,严格落实省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规划、不再审批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治理,严格流向信息管理,严禁超量储存、运输,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重点实施工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企业动态监控系统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管理和总量控制工程,烟花爆竹企业视频在线监控工程,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管理系统工程。

  5.建筑施工(含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装备以及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的培训。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实施重大和关键事件监理报告制度,形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6.消防。大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监督、设施建设、检查考评“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的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四个基础”。提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规范执法、消防宣传教育、社会消防管理创新的“四个水平”。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加大消防栓专用监督执法力度,保障消防用水。

  7.特种设备。推进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实施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管机制,减少事故发生。

  8.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的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企业及生产点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分期分批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9.工贸行业。推进冶金、建材、有色、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完成达标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水平。

  10.电力。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加强电力调度和监督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健全电力企业安全监督机制,加强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和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11.水利水电。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实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防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认真执行各类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调度规程运行,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水库蓄水;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明确并公示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认真执行农村水电“两票三制”及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违规水电站清查整顿。

  12.铁路交通。加强铁路运行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固定及移动设备的机修质量。整改列车设备和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强化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安全控制。建成路局、站段两级安全指挥中心,定期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铁路安全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安全意识。

  13.水上交通。严格落实水上运输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完善水上交通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能力。

  14.农业机械。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15.城市管线。加大供气、供水、供电、供油、通讯等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保护力度,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联防机制,开展各项管线设施安全保护的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加大对各类管线设施的占压、损坏、偷盗等行为的联合整治力度。落实石油、燃气管道、危险化学品长距离输送管线等重大、高危管线的责任主体,完善巡查制度,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16.其他行业。加大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努力夯实职业健康防护基础。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和检查机制。加强职业危害企业数量、分布状况、危害程度等信息管理,建立本市职业危害数据档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善生产作业环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防控能力。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开展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和预警。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职业病防治网络,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率、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告知率及警示标识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等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推动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

  重点实施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工程,职业危害数据档案建设工程。

  (四)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机制改革创新,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等级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在高危行业企业实行安全状况自评估、备案抽检制度,落实高风险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监控等措施。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厘清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职责定位,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责任、执法边界和管理范围。深化行政审批和安全准入改革,推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等同类审批事项合并。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权力负面清单制度,实现监管工作由以行政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转变。推进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融合监管执法机制建设。优化和改进监管方式方法,注重科学监管、规范监管和创新监管,推动安全生产同类事项综合执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完善事故信息、职业病危害信息网上直报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与警示教育相融合的机制,实行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法。建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培育和扶持第三方提供规范的安全监管技术服务,推进安全生产保险,发挥社会保险机构的间接安全监管作用。

  (五)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激励约束制度。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约见警示谈话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完善覆盖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履职考核机制,加大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比重。

  (六)完善和加强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全面开展专家会诊监管活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实施事故隐患风险分析、整改治理和效果评价,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七)形成行政执法合力。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部门间执法信息沟通渠道,加强联合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健全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八)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构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力争建设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评估分析、应急救援决策和应急值守管理系统,形成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各县区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标准,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重点实施工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暨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九)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强安战略。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提升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发展安全生产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设安全管理专业,培训技能型人才;开展风险评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研究;组织高危职业危害因素预防、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和监测监控安全评价、事故灾害预警与防治、生产安全事故快速处置等技术研发。建立全市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审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从业行为。

  重点实施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工程。

  (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甘肃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推进相关职能部门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状况、危险源监控、行政执法、隐患治理等基础数据的交互应用,完善覆盖各级安全监管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信息网络和数据库;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的建设应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工业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大危险源监管中,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风险防控、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网上排查、治理、填报。加强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建设,改造升级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

  重点实施工程:安监官方网站及新媒体建设工程,“甘肃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工程。

  (十一)大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社区、企业等基础网络以及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严格实行持证上岗。着力推进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中心的建设。推进安全生产考培分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

  重点实施工程: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建设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安全生产纳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公布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落实情况。发展改革、财政、工信、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建设、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不断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按照《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陇办发〔2015〕52号)、《陇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陇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陇市安委发〔2016〕9号)、《陇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陇市安委办发〔2016〕75号)精神,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明确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体系、保证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约束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和保障安监部门的能力建设。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等高危行业(领域)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修订完善我市配套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修订并落实《陇南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陇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等制度,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五)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情况。

 (六)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安全生产规划目标、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实施规划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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